作者|王雍君(韦德体育官方网站政府預算研究中心教授、主任)
“ 為刺激經濟和鼓勵私立高校改善師資而提高學費之議,本質上是一個未得要領的僞命題。真命題是高等教育服務的合理定價,即低于完全成本的财政補貼定價;基于或高于完全成本的定價或學費上漲一般是不合适的,政治上也不可行,财政上則無必要。高等教育的出路在于更好的使命定位、公平競争和教育财政體制的深度改革。”
“比如一學期4千元改成一學期2萬元,一共8個學期共16萬元;錢從教育貸款裡解決,以此作為刺激經濟之舉。可好?”
很不好!
因為把刺激經濟作為提高學費的前提,本身就是一個很難經得起合理質疑的虛幻前提。刺激經濟有許多方法,其合理性與可行性不宜從提高學費的角度加以論證。刺激經濟服從于經濟政策的考量,提高學費則服從教育政策的考量。教育政策屬于社會政策,焦點是知識創新與傳播,本質上不同于經濟政策聚焦的GDP和就業增長等目标。以提高學費作為刺激經濟之理由,一如把教育産業化當作經濟增長工具,不僅邏輯上是混亂的,實踐中也深具危害性。這方面的教訓已經非常深刻了。
“私立高收費可讓私立學校有錢聘請更好的老師,現在好老師大多被清華北大等名校聘請了,間接導緻其他學校師資力量單薄,因而應提高學費。可好?”
很不好!
因為前提依然是脆弱的。清華北大等名校吸引了大部分好老師千真萬确,但以其他學校提高學費加以抗衡的想法實為虛幻。多年來,教育财政投入的重點一直向名校傾斜,這自有其客觀合理性與必然性,但無形中也使其擁有巨大的非對稱優勢,加上得天獨厚的、伴随品牌而來的自然壟斷,共同導緻名校獲得了未必公正的巨大經濟利益。提高學費根本不足以抵消、甚至無法影響這些優勢與利益。此舉既無益與無效,因而亦屬僞命題。
當然,這并不意味着私立或非名校無需提高學費,而是意味着必須找到真正令人信服的理由。對私立學校而言,提高學費的可行且适當的理由隻有一個:負擔得起并有付費意願。
對公立大學而言,在“負擔得起且有付費意願”之外,還要加上“低于完全成本的财政補貼定價”作為标準。兩個标準都為提高學費預設了很高門檻,這些門檻與刺激經濟和吸引師資全然無關。
為什麼?
因為“公立”!
人們很少思考“公立教育”概念承載的意義非凡的集體責任,即國家與政府用納稅人的錢向國民提供高等教育服務的公共責任,這一責任根植于高教服務的兩個一般目标:知識生産與傳播,以及社會公平。
人類已經發展到知識經濟時代。教育和科技立國作為包括中國在内的許多國家的國策。在全球化背景下日益激烈的國際競争中,民族國家的長期命運與其說主要取決于創造GDP或經濟财富的實力,不如說更取決于創造與傳播知識的實力。
原則上,市場機制也可以在此發揮重要作用,但前提是私人部門有利可圖。與公共部門不同,私人部門的目标是賺取利潤,在能夠賺取利潤并且适合賺取利潤的領域,市場機制和私人部門通常運轉良好。然而,多數高教服務典型地屬于“雖可賺取利潤但并不适當”,這就大大限制了市場機制和私人部門發揮作用的空間。
“并不适當”有兩個理由。首先,教育事業的本質屬性是以人為本的“知識的事業”,并非以物為本的“互利經濟交易”。把知識的事業當作世俗經濟交易對待,不可避免地招緻惡果,如同把破壞生态環境之舉當作經濟交易一樣。
用經濟學的行話來說,教育事業與保護生态環境具有廣泛的外溢性(spillovers),這意味着社會效益遠高于私人收益。舉例來說,在教育上每花100元錢,假設社會收益率為20%,私人收益率可能僅為3%。私人将不願投資辦教育,因為不足以補償資金成本,更不用說獲得利潤。
高校教育的社會收益類似于科學家的發明創新活動:需要大量投入精力與資源,但自己得到好處通常“小小的”,而社會得到的好處通常“大大的”。在這種情況下,除非動用公共财政力量給予充分補償,否則,社會的發明創新活動将遠低于最優水平。在知識創新與傳播不足的社會裡,經濟發展也會受損。
公立教育的社會收益率遠高于私人收益率,這使其成為一個需要并且值得巨額财政投入的領域。學生從中得到知識屬于私人收益,但這些知識也以非常多樣化的方式“外溢”給社會,比如學生可以将所學知識免費分享給他人,利用這些知識從事與科學家類似的發明創新活動,把這些知識作為提高自身修養進而成為好公民的催化劑……。這些外溢性活動很可能伴随終生,使社會從中長期免費受益。
在這種情況下,讓學生負擔完全成本是沒有道理的。假設某個學校正常情況下每年需要1億元的支出,在校生總共為1萬人,因而每個學生的完全成本平均為1萬元。如果按完全成本制定學費标準,這意味着每個學生每年的學費也為1萬元。
這合理嗎?
當然不合理!就算學生家庭負擔得起并且有付費意願,也是如此。原因很簡單:由于廣泛的外溢性,即使負擔得起且有付費意願,上述标準也太高了!
為什麼?
因為這是“公立”學校!公立的一個核心含義是:國家和政府用納稅人的錢,資助對社會具有廣泛外溢的高教服務。在這裡,雖然按完全成本收費或高收于完全成本是可行的,卻是全然不合理的。這種做法本質上相當于把教育事業當作世俗經濟交易或者賺錢的買賣。如果個人的道德良心不可以這樣,為什麼高教服務就可以這樣?如果不可以把過度砍伐森林當作獲取利潤的手段,為什麼高教服務這可以這樣?就外溢性這一共同本質而言,這三件事是完全可以相提并論的。
現在轉向社會平等的理由。随着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文化的進化,高教服務越來越具有公民權利(rights)的性質。權利崇尚平等,拒斥與金錢挂鈎,因為納稅人已經為政府和法治提供的權利保護買單。
以此言之,“公立”高校的另一個關鍵含義就是平等的權利保護,具體地講,即使學生家庭或自己無力負擔得起學費,進入高校享受高教服務的正當權利也不應被剝奪,除非未能通過必要的資格測試(高考成績)。現狀與這種“完全權利”概念的高教服務尚有距離,但朝此方向演進的趨勢是不可逆轉的,也不應該讓其逆轉。
在此視角下,提高學費會有怎樣的後果?
很簡單,提高學費可能把很多優秀學生拒斥于大學門外,特别是貧困地區的優秀學生;而原因隻有一個:負擔不起學費。這與“以學費剝奪權利”何異?
在我的觀念中,舉凡可能,所有的公立教育都應該免費;如果經濟與财政實力不允許,那麼,舉凡可能,所有的公立教育都應該從低收費;如果盡量從低不可行,那麼,所有的公立教育都應該按“低于平均成本”的标準收費。低于平均成本的差額,由财政提供資金。科技的飛速進步,特别是互聯網、人工智能和大數據的飛速發展,極大地降低了知識傳播和學生獲取知識的邊際成本,使得提高學費之議更加不合時宜。
況且,中國的财政實力已經能夠支持“低于平均成本”的高教學費,因為《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已經為公立教育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在多數基層政府中,教育支出一直是财政支出的“大頭”。
本質上,高教問題不在于“差錢”。以某種标準衡量,根本不差錢。“某種标準”包括對現行教育财政資金配置結構的大幅調整;在這個領域,局部的支出浪費(錢花不完)與局部的資金缺口之大遠高于想象,但僵化的财政配置機制使得“錦上添花有餘”的大量資金,很難轉移出來并釋放到“雪中送炭不足”的地方。沒有教育财政體制方面的深度改革,這個願景很難實現。
就私立學校和非名校而言,“吸引好老師”的方法有很多,其中一個是聘請:提供少量資金并配合以榮譽性獎賞,從名校聘請名師強化自己的師資力量。這個領域的高校合作空間巨大,而且切實可行,政府支持時尤其如此。
進一步的改革包括強化“高校間公平競争機制”。目前的競争機制幾乎一邊倒式地有利于重點名校,涉及财政撥款、生源、課題立項、考核标準等各個領域。如果企業間平等競争很重要,那麼也就沒有理由拒斥高校間平等競争。
更為根本的改革涉及“高校教育”的使命定位。真正的問題不在于“培養精緻的利己主義者”,真正的問題也不在于“把就業率當作第一目标”;真正的問題在于必須把高校教育作為促進知識創新與傳播的前沿陣地,作為培養高素質現代公民的中流砥柱,作為促進國家競争實力與崇高榮耀的戰略階梯。
沒有錢寸步難行,但錢再多也“砸不出”好的高教。相對于“砸錢”而言,教育體制與機制層面的深度改革帶來的“改革紅利”确切得多。